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发现更多合作机遇,新中关系历久弥新******
(中国这十年·他论)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发现更多合作机遇,新中关系历久弥新
中新社北京9月1日电 题: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发现更多合作机遇,新中关系历久弥新
中新社记者 肖欣
“2022年是新西兰和中国建交50周年,我们庆祝两国为推动建立积极广泛的双边关系所取得的成就。新中关系历久弥新。”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发现了更多机遇,可以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合作”。
“过去10年间,双边贸易增长3倍多,尽管面临新冠疫情的挑战,去年的贸易额依然达到370亿新西兰元。”傅恩莱举例说。
她强调,一直以来,新西兰都坚定地倡导自由贸易,并通过区域组织和国际组织来支持自由贸易的发展。“在世贸组织(WTO)这一具有预见性的架构之下,通过双边的自由贸易协定,与中国这样重要的、富有影响力的国家开展贸易,新西兰对这样的机遇表示欢迎。”
资料图为新西兰城市景观。 中新社发 新西兰驻华大使馆 供图事实上,在过去几十年间,新西兰与中国共同抓住了“以强大的双边经贸为两国繁荣作出贡献”的机遇。新西兰在发展同中国的关系中开创多个“第一”:第一个同中国结束“入世”双边谈判,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第一个同中国启动双边自贸协定谈判并签署自贸协定……“中国是新西兰最大的贸易伙伴”,傅恩莱表示,“正如阿德恩总理所说,这是我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她指出,新西兰—中国双边自贸协定于2008年生效,在两国都取得巨大成功。自贸协定为两国之间更广泛的、互惠互利的经贸关系奠定基础。过去10年间,双边贸易增长3倍多,贸易状况相对平衡。
新中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于今年4月7日正式生效实施,再度为双边关系“添砖加瓦”。在傅恩莱看来,两国双边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的签署和生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新中经济关系”,“翻开了两国建交50周年的新篇章”。
资料图为新西兰自然风光。 中新社发 新西兰驻华大使馆 供图她指出,在原版自贸协定项下,98%的新西兰出口产品、100%的中国出口产品已经实现“零关税”,不过,在过去10年间,贸易迅速发展,出现一些新事物,在原版自贸协定达成之时,未能将这些新事物纳入其中。《升级议定书》除在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准入方面做出改进外,还通过简化手续、缩短时间、降低企业成本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两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升级版协定项下,双方还承诺在新的领域展开合作,包括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竞争政策等。
“对新西兰来说,此次协定升级是我们为推动疫情后经济复苏而开展的系列工作的一部分。对于新西兰这样一个依赖贸易的小型经济体而言,与贸易架构和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相关的承诺非常重要,在新冠疫情导致全球多个经济体承压的大环境下尤为如此。”傅恩莱说。
据傅恩莱介绍,在双边自贸协定及其升级版框架下,两国建立自贸区联委会等正式机制,就持续改善双边贸易方式进行磋商,通过举行不同层级的正式对话,广泛探讨经贸问题。她期待着今年再次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也期待在疫情过后,两国经贸各界再次在线下会面。
傅恩莱同时指出,新西兰和中国在农业、气候变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也是两国关系的重要支柱。她特别提到两国科学协作保护候鸟的“趣事”说,“每年春季和秋季,斑尾塍鹬、红腹滨鹬等在两国之间迁徙的鸟类让我们相连。在这些鸟类南北迁徙的过程中,中国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觅食场所。我们在使馆的社交媒体账号中介绍候鸟的故事,以及两国如何共同努力保护这些勇敢的小鸟飞行家。”
资料图为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 中新社发 新西兰驻华大使馆 供图新西兰与中国在历史文化、社会制度上有着差异,对一些问题也持不同看法,如何实现求同存异,摸索出互惠共赢的相处之道?从外交官的专业角度,傅恩莱给出的答案是,“我们以建设性、专业性和常态化的方式解决问题。”她相信,“我们将继续寻求在共同利益领域进行合作,造福两国人民。尽管面临着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新西兰仍有大量机会在共同利益领域深化与中国的合作。”
从个人经历的角度,她更强调,“长久以来,两国关系的核心之处,便是人与人的交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傅恩莱刚刚大学毕业,依照新西兰大学毕业生海外体验的传统,她“很想去海外体验一番”,尤其是东方。“我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和语言充满好奇”,傅恩莱回忆说,“我曾在1985年到1986年间在古城西安授课,这段经历让我对中国有了一些了解,自此我对中国也越发感到好奇。我非常幸运地得到一项政府间奖学金,先是在北京语言学院学习汉语,之后又到北京大学继续深造汉语和法律。”
回顾留学经历和自此开启的与中国近40年的“缘分”,傅恩莱认为,“尽管语言和文化不尽相同,但交流让我们了解到彼此的共性,为我们从不同角度看世界提供绝佳的机会”,更重要的是,“收获了很多终身难忘的友谊”。
她告诉记者,“从19世纪有来自中国的先驱者到新西兰定居以来,在新西兰的华人群体已接近25万人,支撑着蒸蒸日上的人文交流。回望新中交往的历史,像路易·艾黎这样的故事时刻提醒着我们,两国外交关系的基石是什么?是人。我们有一句毛利谚语:这世界上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是人,是人,还是人。”
“今天,我们铭记这些故事,延续他们的精神。”傅恩莱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